一、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如何只赠与一方
婚后购置房产时,如欲令父母提供首付且仅留予一方子女所有,那么可通过拟定一份内容详实的赠与协议以明确展现该意愿。
在这份协议当中务必要清晰地列举出赠与原因、具体金额以及受赠人等重要信息,同时还需得到父母及受赠子女双方的亲笔签名确认。
如此一来,从法律角度来看,这部分首付款便有望被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买房父母出 
婚后购房,若父母提供首付,是否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房产时,若购房款项由父母支付首付款项且产权登记在其子女的名下,那么这通常被认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自愿赠予行为,据此该房子可被视作个人资产。
然而,如在婚後由夫妇中的一方或双方负责偿还贷款,那么这部分的还贷金额便属于夫妇共有的财富。
同时,在婚姻关系仍持续期间,如果夫妇其中一方以个人名义出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之外而产生的债务,这并不符合夫妇共有的债务定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后买房父母出钱写父母名字,女方有吗
婚后购买房产,由父母出资且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女方是否享有权益? 男子在缔结完婚姻之后,倘若其父母为他们购置了房屋,但并不意味着此房屋便属于女子所有,除非在该房产证上印制着女子的姓名,这主要是因为这样能够明确这处房产乃夫妇的共有财产,双方都有权利对此进行合理分配。
但是,如若婚后购置之房屋产权仅记于男子名下,那么此举只能表明这是父母对于子女的无条件赠予行为,在此情况下,女子是无法分得半点份额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在了解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如何只赠与一方之后,我们还需明白与之相关的一些法律要点。若父母明确表示首付只赠与一方,需





